为了更加了解司法需求,找准法律语言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结合点,使研究成果能够更好服务司法实践,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于2013年6月24日下午在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了法官检察官座谈会,首次与法律实践界进行直接的对话。
此次座谈会邀请到了十位法官、检察官:北京市检察院培训处处长李继华、石景山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李凯、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北京市第一人民检察院赵鹏、北京市第二人民检察院景涛、北京市高级法院研究室刘书星、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助理芦超、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高小岩、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庭长游涛、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郑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的主任王洁教授、顾问王振峰检察官主持了座谈会,中心的骨干暨沙巴体育投注 的邹玉华、杨凤仙、张彦、崔玉珍四位老师也出席了此次座谈会,沙巴体育投注 法律语言专业的研究生在旁聆听。
座谈会先由中心主任王洁教授介绍了中心的基本情况,紧接着中心顾问王振峰检察官介绍了与会的法官和检察官,随后各检察官和法官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对法律语言在司法实践中的范围和价值、法律语言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法律语言与法治思维的关系等问题畅谈了自己的看法,期间还和与会的老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
通过此次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
第一,法律语言在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法律语言的使用不仅是一个语言技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法律思维的问题。
第三,法律语言的研究要结合法律实践,但不要迎合法律实践。
第四,法律语言的研究具有不同的层次,重点应放在和法律实践有着重要影响的方面。
第五,法律语言研究和司法实践的结合,应主要是把法律人在实践中对法律语言的应用进行归纳、总结,把好的经验上升到理性的思考,同时也把存在的错误或不足指出来,以帮助实践界更好地使用法律语言。
最后,中心主任王洁教授对此次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并希望通过学术界和实务界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达到相互促进,也希望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可以保持下来,共同促进我国的法治进步。
总的来说,此次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对话不但增加了双方的了解,而且也为以后的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合作打下了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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