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论坛创办于2001年,以“站在学术前沿,把握时代脉搏,聚焦民生国是,探讨发展思路”为宗旨,先后围绕“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三大主体举办了大型主论坛8场和分论坛百余场,编辑出版《学术前沿论坛》8套,是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界集中展示最新研究成果、推动学术创新的年度盛会。
“2009·学术前沿论坛”以“科学发展:文化软实力与民族复兴”为主题,旨在“科学发展”这一大主题下探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征程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包括一个主论坛和26个分论坛,着力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学科发展脉络和学术创新历程。
沙巴体育投注 哲学系俞学明教授参加了以“60年:哲学、人文、北京”为主题的北京市哲学会分论坛的活动,并做了题为“试论法治社会下的宗教定位”的报告。
俞学明教授从中国宗教法制建设的历程和成果的反思出发,指出宗教法制建设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自1982年中央发布《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简称“19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宗教法规,从而拉开我国宗教立法的序幕以来,几乎每年或隔年就有工作的推进,政教学三界也从学理上就宗教法制建设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探讨,如宗教立法的必要性、可能性、宗教立法的宗旨目的、立法程序、立法和执法的关系、如何定义合法宗教等宗教法制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讨论。但是,从当代中国宗教发展的现实、宗教与社会关系的现状来看,与人们对宗教法制建设的目标相比,现有的宗教法制建设无论在宗教立法还是在宗教执法的层面,都还存在很大的距离。三界在宗教与法治问题的探讨偏于技术层面。要真正解决问题,首先要确定“宗教是什么”,要解决法治社会下的宗教定位问题。
俞学明教授指出,宗教定位问题,在当今中国社会,不仅仅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而且也是与社会实践领域结合紧密、对社会实践造成深刻影响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在当前已经成为宗教法制建设的一个症结。俞学明教授还对中国主流的宗教观的变迁及其宗教定位进行了回顾,指出,近三十年来,中国主流的宗教观表现为建立在对宗教“五性”认识基础上、从“宗教鸦片论”向“宗教文化论”、“宗教适应论”以及正在酝酿成熟中的“宗教法治论”的转化。“宗教法治论”和其他主流宗教观考量宗教的视角是不同的。其他主流宗教观表现出非常强的政治性、工具性、实用性,这种特点造成的原因很多,主要有:其一,我国王权至高无上和“神道设教”的历史传统的影响;其二,近代中国的特殊境遇和西方宗教传入的背景;其三,对离开欧洲政治和宗教文化土壤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误读;其四,学界对中国宗教研究的严重不足。可以说,这种传统的宗教定位已经成为宗教法制建设的障碍。法治社会下的宗教定位问题,其核心是:宗教是以什么立场和身份进入法治体系的。
俞学明教授指出,法治社会下的宗教定位问题,是个非常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当前情况下非一己之力所能解决,只能提出一些需要注意的角度:第一,坚持“宗教就是宗教”,加强对宗教自身及其发展规律的客观真实的研究,揭示宗教与社会、宗教与政治、宗教与人的需求等的真实关系,是对宗教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第二,要关注现代化和全球化过程中的宗教形式的变迁和趋势,防止对宗教存在方式的机械化、固定化的理解;第三,区分政府管理中的“宗教”和纳入法治体系的“宗教”,划定政府管理和法治宗教的界限,确定与宗教相关的法律主体;第四,区分社会变迁过程中包含在宗教信仰和活动中的宗教性需求、社会性需求、心理需求、教育需求等,确立宗教的本质特性。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执行所长张风雷教授对俞学明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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