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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在重庆举行
作者:沙巴体育投注 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04  浏览次数:

由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IRLS)与重庆市华岩寺联合主办的第一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于5月26日在重庆召开。“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主要致力于对宗教与法律、宗教与社会等领域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作较为深入的理论探讨,以期为宗教学、法学、哲学、史学等跨学科的重要议题提供一个较大范围、跨学科和多领域的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与平台,提高国内相关学科专家学者之间的合作、交流与互动。

本次研讨会是第一届,来自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十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政、教各界的5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共收到论文40余篇。我校终身教授李德顺、比较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张生教授、沙巴体育投注 院长文兵教授,以及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单纯教授、俞学明教授、李虎群副教授、钱雪松老师,法律古籍研究所赵晶博士出席了会议。

26日上午九时正,研讨会正式开幕。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俞学明主持了开幕式,华岩寺方丈道坚法师致欢迎辞,中国宗教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致辞。

在致辞中,卓新平教授指出,“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使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存在处境发生了重要改进和好的变化。但中国社会对宗教的认知,以及百年来中国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的复杂发展所形成的独特宗教生态,使宗教在中国当代社会的存在及理解仍面临着不少难题和挑战。”,对宗教认知及态度的纠偏改错已经到了“颇为急迫、时不我待的重要关头,我们应该以求真务实的真心,坚持真理的良心,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忠心和关爱普罗大众的善心,来对待我们社会的宗教存在。”卓新平教授认为:“改善当代中国宗教社会存在处境的重点及关键之处,就是以‘依法治国’的现代文明精神来理顺宗教与法律的关系,使社会存在及活动有法可依,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尊重。目前,对宗教与法律的关系的研究是世界宗教研究中新的亮点及重点之一,但仍存有不少空白有待探索。所以,我们理应加强、促进这一领域的研究。”

上午的两场大会发言,邀请到李德顺教授、刘澎教授、孙昌武教授、王晓朝教授等八位专家学者作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的李德顺教授以题为《理解和尊重人的信仰权利与责任》的论文拉开了上午大会发言的序幕。李德顺教授在论文中从人的信仰权利与责任的角度对中国宗教的历史与现状谈了几点看法。李教授指出,信仰作为人类特有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其具体形式和内容的确是多层次和多样化的;然而不同信仰的共同基础都应该落实在人的生命上,其核心则为人的精神权利与责任,“寻求和保持信仰,是人的精神生活中一种必然的、普遍的基本权利与责任。对信仰的理解,说到底是对人的精神权利与责任的理解”;“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世界上许多正当的传统宗教也都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着,其总的趋势是‘淡化神权,突出人权’,让宗教更好地成为信教者的精神家园。这些正是信仰之人本性的必然表现”。

在此基础上,李教授对中国宗教的特点作了一番历史回顾。在他看来,要准确把握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特色,就必须区分信仰与宗教。有论者以为中国人一向没有信仰,这种看法并不符合实际。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恰恰保持了一种近似于“有信仰、无宗教”的人本主义传统,在这一传统中,“信仰与宗教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同于西方的关系”,这种信仰方式“带来了三大历史后果或效应:一是中国式的宗教宽容,形成了多元宗教彼此并存不悖的格局,并使中国式的‘三教合一’成为世界上极为独特的人文景观;二是两极分化的信仰态度:或者走向天定主义的宿命论,或者走向实用主义式的玩世不恭,并造就了一种中国式特殊的‘敬神’风俗;三是形成了‘以皇权为体,以宗教为用’的政治传统。”在对信仰与宗教作出区分的基础上,结合对中国宗教的上述历史分析,李德顺认为,在当今社会,重振信仰并不等于皈依宗教,我们须按照民主法治原则依照信仰的本性来重振信仰,但重振信仰并不等于皈依宗教,也并不必然要走宗教化的道路:“在21世纪的中国,我们应该选择适合自己国情和文化传统的方式,从新的高度上理解和对待信仰,走出一条真正以人为本、面向未来的信仰之路”。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的刘澎教授则就中国的宗教立法问题作了题为《法治是解决中国宗教问题的根本出路》的发言。刘澎教授指出,现有宗教法律体系中存在的最关键问题乃是宗教基本法的缺失、相关法律不完善等法治方面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些体制性的原因,导致近年来尽管国家一再加大对宗教管理的投入,但现有宗教管理体制低效、僵化、无力应对宗教方面问题的被动状况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变。刘澎教授就此呼吁,解决中国宗教问题最终要靠法治!他认为,需要协调各方利益,在社会各界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立法,需要中国社会各界人民的共同努力。刘澎教授还就宗教立法的宗旨、原则、层次、难点以及中外宗教立法背景的差异等相关的重要方面作了深入分析,以期唤起和推进学教政各界对中国宗教的立法与法治等问题的理性思考。

南开大学的孙昌武教授则从宗教文化的视角做了题为《佛教伦理的基本取向——提升人的精神品质》的发言。孙教授引用了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韦伯有关宗教理性化的两个尺度的著名论述,即我们可以从该宗教“摆脱巫术的程度”和该宗教“将上帝和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这个宗教自身与世界的伦理关系,有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两个方面来衡量。孙教授认为,从总体看,中国佛教在这两个方面都显得“极其卓越”。从第一个方面看,“在中国历史上,比起作为信仰寄托的对象来,佛教的更大的价值、更重要的作用是创造了具有丰富内涵的佛教文化,这种文化成为构筑整个中国文化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在思想文化、社会生活和人们的精神世界造成重大影响”。就第二个方面而言,佛教具有浓厚的伦理性格,“信仰与伦理密切结合,伦理既是信仰实践的内容,又是达到信仰目标的途径……佛教‘中国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融入、发展中国传统伦理,在相当高的层次上实现了韦伯所说的‘宗教自身与世界的伦理关系’的‘有系统地统一’。……因此,文化层面,伦理层面,是佛教贡献中国的主要内容,也是具有普世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内容”。

孙教授对蕴含在佛教文化中诸如基于空性观的众生平等观念、强调爱与慈悲的大乘佛教品格以及戒杀生所体现的关爱生命、爱护环境与自然观念,以及在与婆罗门教种姓制度对抗斗争过程中发展出的人性平等精神等重要的佛教伦理与思想实践原则皆一一予以评析,指出其中积极而重要的社会意义与现实价值之所在。在最后的总结部分,孙昌武教授说道:“从超越信仰的层次看来,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宗教是一种文化的力量,一种道德的力量。就形态高度成熟的中国佛教而言,由于其文化、道德层面的内容具有浓重的人本的、理性的性格,就更具有普世的现实实践价值,也更值得珍重。这其中的伦理思想、伦理原则是当前应当继承、发扬的重要部分。”

如果说,大会发言的第一场主要以思想理论的碰撞为主色调,那么,上午的第二场大会发言则具有较为浓重的现实关怀色彩。清华大学的王晓朝教授就当前中国的宗教事务管理作了题为《论中国宗教事务管理的主体、客体与目标》的发言。王教授指出,宗教事务作为一类“带有某些特殊性质(宗教性)的社会事务”,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其管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协调,是“实现宗教事务管理任务和目标的必要条件”。

从中国宗教事务管理的主体方面看,尽管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五条对宗教事务管理的主体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但在中国宗教事务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却往往是比较传统的“齐抓共管”的做法,亦即“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宗教组织协同、信教群众参与”。王教授指出,“这种做法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但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却有管理主体不明确,或‘多主体’之嫌。在实施宗教事务管理的过程中也经常演变为‘党委领导、政府执行、宗教组织协办、信教群众服从’。”因此,“为了更好地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条例》除了应对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为中国宗教事务行政管理的主体外,还应清晰地界定‘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与宗教事务部门的关系,以及与事业单位的复杂关系”。

而在中国宗教事务管理的客体方面,《条例》也明确地规定了“宗教事务”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对象,并不是指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务,而是“涉及关系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因此,“判定是否属于行政管理对象的宗教事务的关键,不是以‘是否属于内部事务’来划分,而在于它是否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管理的力度,在于它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

在明确了宗教事务管理的主客体后,王晓朝教授就这一对主客体的关系特征与管理目标作了进一步分析。他认为,这一对主客体所承担的角色既是“制度确认的”一个“确定的共同体”,同时又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它们“二者的组织目标是一致的,即分别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服务者”,但二者“在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地方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对立和矛盾。有鉴于宗教事务管理的特殊性,“政府对宗教团体的管理要尽可能采用非政治化的手段,亦即调解的手段来达成管理的目标——让宗教团体保持常态”。因此,王晓朝教授呼吁,宗教事务的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把宗教事务管理同为宗教界提供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管理要‘有理有据’,服务要‘有情有意’”;同时,要“在全社会范围内给宗教脱敏”,政府要主动引导,“让人们对宗教有客观、公正、正确的认识,使宗教的生存有一个正常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也让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一个正常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尽管大多数与会者都可以说是在各个相关学术研究领域术有专攻、学有所成的学者,但此次研讨会的组织者也并没有忽视那些在具体宗教事务管理或社会管理第一线从事实际工作的优秀工作者。位列第二场大会发言中的陈旭同志就是其中一位。作为一名长期在戒毒领域从事艰苦的第一线工作的同志,海南省戒毒局的陈旭在会上做了题为《在戒毒领域引入佛学教育的探索和成效》的论文,该论文引起了与会者的浓厚的兴趣与关注。毒品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为了切实提高戒毒的质量,降低戒毒的复吸率,海南省戒毒局结合海南毒品问题的实际情况,从2004年开始,经过近7年的探索实践,提出了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主线,引入佛学教育提升戒毒质量的“精神戒毒”疗法,取得了令人欣喜的初步成效。

据陈旭介绍,吸毒成瘾者一般拥有三个显著的思想行为特征,即毒品思维、觅药行为和精神缺失。与生理性的成瘾相比,心理层面的成瘾是导致治疗后复吸的更为根本的原因。而精神戒毒法与其他戒毒方法相比,则更为贴近对复吸问题的这一根本原因的针对性治疗,那就是“从帮助吸毒成瘾者重新树立信仰、责任和信心开始解决复吸现象存在的实质办法”。经过多年的研究和经验总结,以及通过对不同教育内容和方法的比较对照,海南省戒毒局的研究人员最终认为:“在戒毒领域内引入佛学教育,可以帮助解决吸毒成瘾人员毒品思维、觅药行为和精神缺失的问题”。于是,海南省戒毒局尝试将佛学中的道德标准与行为规范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他们特别是将佛学文化里的孝亲思想作为对戒毒人员善行教育的出发点,并配合佛学中的禅坐方法开展“精心训练”重塑戒毒人员的心灵。陈旭认为,“帮助吸毒人员建立拒绝毒品诱惑的方法,远比帮助他们建立一个理想的无毒环境来得更现实和重要”。

这一精神戒毒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从2005年第一期“精神戒毒班”开始,目前海南省戒毒局已经开办了五期的精神戒毒班。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受教人员351人。在2006、2007、2008年戒毒局开展的跟踪调查中,出所后一年内平均戒断率为75%。2012年4月,戒毒局专门委托海口市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对可跟踪到的313名学习过佛学的戒毒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第一期出所5年以上的戒断率为22%,第二期出所5年的戒断率为37%,第三期出所3年以上戒断率为41%,第四期出所3年的戒断率为21%,第五期出所一年的戒断率为24%。陈旭在最后指出,对于那些没有能保持下去的戒毒人员,原因是多种的,主要有后续照管不力、就业和生活的压力、环境诱因等因素,但传统文化教育特别是佛学教育没在其出所后得到延续是很大的一个缺憾。

下午的分组讨论共有30余名专家学者分三个分会场作了论文发言。统观各位与会者的发言,我们可以将研讨会下午的分组讨论的特点概括为“一个中心议题、两重运思层面和三大理论焦点”。“宗教与法律-社会之关系”可说是各位学者研讨的中心议题。围绕这一议题,与会者从现实(宗教事务与社会管理)与历史(社会史与思想史)两个层面展开了不同问题不同角度的思考与探讨,最终形成了“宗教与社会”、“宗教事务与社会管理”和“宗教与法律”这三大理论焦点和讨论专题。下午的三个分会场正是依照这三大专题而设立。这其中,既有对当前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与政策实施、宗教信仰的社会功能与案例分析、以及宗教立法的可行性研究等当前相关社会热点问题的现实关怀,也有以中外历史上不同宗教的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对宗教与法律之关系,中国宗教历史上三教合流的历史经验与当代宗教政策创新,东西方各大宗教传统的法律维度与法律背后的精神基础等重要宗教学论题的深入探讨。

会上,还举行了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授牌仪式。沙巴体育投注-沙巴官网 院长文兵教授在致辞中,感谢华岩寺、道坚法师为中国政法大学宗教学教学、科研提供支持。

【链接】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Religion and Law Studies; IRLS)成立于2011年1月,是以开展世界宗教研究、宗教与法律关系研究、促进中国宗教法治建设为主要目标而创建的学术与政策研究机构。

中心将以沙巴体育投注-沙巴官网 哲学系宗教学教学科研队伍为基础,整合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力量,聘请国内国际相关研究人员为兼职研究和讲座队伍,吸收宗教界以及宗教公益事业的热心人的参与,形成既占据学科前沿、又有我校特色的交叉学科队伍。

中心将有步骤、有规划地积极开展宗教与法律关系的学术研究,努力把本中心建设成我国乃至国际知名的宗教与法律的研究平台;通过开展学校和社会层面的专题讲座,组织国内、国际相关的学术会议、开办培训班,使之成为我国宗教法治建设的辐射平台;通过集结我校、国内、乃至国际相关学者的力量,使之成为宗教与法律研究和宗教法治建设的交流平台。

自2011年初成立以来,中心与华岩文教基金会合作,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华岩论坛,每年组织8-10讲的宗教学讲座。

【链接】

华岩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乡大老山,因寺南侧有一华岩洞而得名,为川东名刹、西南十大禅林之一。寺院属佛教禅宗,自圣可大师创寺,历六十二代住持、三百多年历史,历代显要名士曾相继造访。现任方丈道坚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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