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进行2008年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处室:
为了全面了解我校2008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展情况,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02]262号),学校决定组织各院、部、有关处室对项目的研究和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中期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研究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检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3.检查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教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
4.检查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的展开情况如何。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就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一,要求打印,可附另页)交所在院、部,各院、部对照项目申报书研究计划检查本部门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并签署检查意见。校部机关项目直接交教务处中期检查。
各院、部开展中期检查后于2009年4月10日(本学期第七周周五)前向教务处教研科提交以下材料:
1.本院、部2008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项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
3.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发放第二批研究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肖宝兴、王景群
联系电话:58909625、58909095。
教务处
200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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