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转发学校“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请按组织程序报名。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10月16日第17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9年10月29日
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及《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我校行政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并制订本方案。
一、竞聘范围
本次竞聘的范围是校部机关、教学单位和教辅单位等任期届满的正、副处级岗位,具体岗位职数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设置方案》。
二、竞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熟悉高校相关工作,掌握高等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知识,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管理工作,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来。
3.具有组织领导和科学决策能力,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改革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不谋私利,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三、竞聘资格
(一)应具有五年以上的工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竞聘校部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竞聘教学单位、教辅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及两年以上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
竞聘副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正科级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最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且不得具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
1.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四)初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连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
(五)竞聘专业性较强的处级行政领导岗位,一般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年龄、职称、学历的限制,参加公开竞聘:
1.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和干部;
2.在国内有较高学术影响,且对我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带头人;
3.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或特殊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
(七)身体健康。
(八)具体岗位任职资格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
截止到换届期间,在财务、招生、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满5年的干部,原则上需要轮岗。
四、竞聘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1.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2.成立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办公室”),负责竞聘的具体工作。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胡明
成员:王立勇范分社吴平李树忠柳经纬李淑荣
韩长胜甄建立彭祥林 王立艳袁林
3.成立公开竞聘上岗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竞聘的相关工作。工作组人员名单另发。
(二)召开动员大会
校党委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
(三)公布岗位职数和任职资格(10月30日)
通过会议传达、下发文件、校园网公告、宣传橱窗公示等方式向全校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与任职资格。
(四)公开报名(10月30日-11月4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可选择1至2个竞聘职位。组织推荐是指组织部门及被推荐人所在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推荐。群众推荐应由1人推荐,5人以上(含5人)附议。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须先征得被推荐者本人的同意。
报名地点设在组织部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602室,电话:58909061;传真:58909055),周末正常工作。
报名者或推荐人可在校园网下载或到组织部领取《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并于11月4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粘贴个人1寸免冠照片并附电子版照片)交到党委组织部。
(五)资格审查(11月5-6日)
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竞聘人:
1.如果只有一人符合该岗位竞聘条件而形不成竞聘的,通知该竞聘人终止竞聘程序;
2.通知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准备参加下一程序;
3.通知不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退出竞聘程序。
(六)竞聘演说与民意测验(11月7-11日)
1.正处级领导岗位竞聘人的竞聘演说和民意测验由工作组主持。
2.竞聘人所在单位及其竞聘职位所在单位的教职员工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原则上应当听取竞聘人的竞聘演说并参加民意测验,其他师生可以旁听。竞聘演说的时间、地点等内容由工作办公室至少提前一天以公告形式向全校师生公布。
3.竞聘演说的内容包括竞聘理由和任职后的基本工作思路等,工作组成员将就工作思路和与竞聘岗位有关的内容提问竞聘人,竞聘人当场答辩,工作组成员进行测评,之后进行民意测验。
4.竞聘演说和民意测验结束后,工作组根据竞聘人的综合条件做出评价并上报校党委。
5.副处级岗位竞聘不进行公开竞聘演说,只进行民意测验。
6.校党委根据竞聘人的综合情况提出正、副处级领导干部重点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11月11-14日)
在校党委领导下,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八)聘任决定(11月15-16日)
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任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
(九)任前公示(11月17-23日)
进行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十)签发任职通知(11月24-26日)
校党委签发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任职通知。
五、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中,教职员工如发现适用程序不当、违规操作等问题,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六、本方案未规定的其它事项,按《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上一条:转发: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 下一条:关于做好对沙巴体育投注 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