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第二批)”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室所、各位老师:党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第二批)”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有意向者请按时提交推荐书。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文件(京宣发[2010]6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第二批)"培养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2.有较浓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教学、科研能力突出,成果丰硕;
3.学风端正,为人正派,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为主,兼顾不同学科的平衡;
5.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特别是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学者。
二、推荐步骤
1.各院、部、处、室、所、中心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评议,通过后报党委宣传部,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报市委宣传部。
2.推荐人选均应认真填写《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第二批)"培养人选推荐书》(见附件)一份,并附电子版。
3.推荐材料于4月26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0905,联系人:何苗、赵正琴,联系电话:58909073,5890907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党委宣传部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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