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投注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补充细则(试 行)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增加奖学金评定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证评定过程的公开和结果的公平,特制定本补充实施细则:
一、基本程序
(一)学校名额下达。
(二)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具体名额。
(四)学科/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并调整。
(五)学院汇总各学科/专业结果并调整。
(六)公示与异议处理。
(七)评定结果上报。
二、奖学金名额的下达与分配
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名额,按各学科/专业的人数比例,整数名额下达到各专业/方向;非整数名额由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分配。
三、评定标准与规则
(一)学习成绩评定
1.教师必须在所担任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上交学生成绩。
2.学位课程、学年论文、读书报告的评分都采取具体分值形式。
3.中期考核除了做出是否通过考核的评定,考核小组还需要对考核结果出具具体分值。
4.学生奖学金评定当学年所修学位课程,第一次学年论文成绩计入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中,第二次学年论文和中期考核成绩计入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中。
(二)社会实践评定
社会实践量化考核最高100分,折算考评分值10分;最低0分。
计入考评的社会实践主要是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调研活动或以小组为单位的实践活动,个人兼职、打工、实习不计入此列。该考核项目需学生本人在评奖学金前的有效申报期内主动申报,否则该项分值为0分。申报以自己参加的一项最佳社会实践为主,其它社会实践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分(见第7条),该考核结果每学期末公布一次。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核执行人 |
1 |
有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包括实践目的、意义、步骤、筹备计划、安全预案等。 |
1-15分 |
辅导员 |
2 |
院内宣传、媒体报道、提供影像资料、专题网页、简报等。 |
1-15分 |
辅导员 |
3 |
个人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不少于2000字。 |
1-15分 |
辅导员 |
4 |
提供服务或调查对象的证明材料。 |
1-10分 |
辅导员 |
5 |
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
1-15分 |
辅导员 |
6 |
活动组织者、策划人。 |
1-20分 |
辅导员 |
7 |
多次参加活动。 |
1-10分 |
辅导员 |
(三)公益活动的评定
公益活动量化考核最高100分,折算考评分值10分;最低0分。加分项+减分项=最后分数。该考核结果每学期末公布一次。
1.加分项。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核执行人 |
1 |
担任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干部、班级干部一年及以上的。(主席10分,副主席8分,部长6分,副部长4分;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6分,其他4分。兼任两种以上的按照最高分计算) |
4-10分 |
辅导员及学生组织 |
2 |
担任宿舍长的,视负责程度。 |
1-2分 |
辅导员及班委 |
3 |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活动的,每次5分。获奖者6-8分。 |
累计 |
辅导员 |
4 |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活动的,每次3分。获奖者4-6分。组织者4-6分。 |
累计 |
活动组织方 |
5 |
参加院研究生会、班级活动的,每次1分。组织者2-4分。 |
累计 |
活动组织方 |
6 |
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等称号的。 |
8分 |
辅导员 |
7 |
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等称号的。 |
5分 |
辅导员 |
8 |
牺牲个人时间,义务帮助学院工作的。 |
1-8分/次 |
研工办 |
9 |
其他能顾全大局、发扬风格的行为。 |
3-10分/次 |
辅导员 |
2 .减分项。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核执行人 |
1 |
违反校纪校规、学院规章制度,对学校、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 |
10-50分/次 |
辅导员 |
2 |
开学时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时报到、注册的。(不按时报到注册,但请假扣5分;不按时报到注册,且不请假扣10分) |
5-10分/次 |
辅导员 |
3 |
上学期间,无故擅自离校,不请假的。 |
10-20分/次 |
辅导员及导师 |
4 |
凡引起宿舍、班级同学间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
5-8分/次 |
辅导员及班委、研会 |
5 |
担任研究生会、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因失职影响工作的。 |
2-8分/次 |
辅导员及班委、研会 |
6 |
在参评各类优秀及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3-10分/次 |
辅导员及评优组织方 |
7 |
学校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准假缺席者每次扣2-5分。 |
2-5分/次 |
辅导员及活动组织方 |
(四)导师评价评定
若一个导师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方向指导2名(含2名)以上学生,须分层次进行评定,不能给出相同分值评定。
(五)科研成果的评定
1.科研成果认定依据科研处和学校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当年所执行并认可的认定标准和成果形式。
2.已立项科研项目,在按照学校规定出示相关材料前提下,依据学校“科研项目考评分值”纳入立项当年的奖学金评定;项目成果依据学校“学术成果的考评分值”纳入成果出版/发表当年的学术成果进行评定。
(六)思想品德的评定
依据学校“思想品德表彰加分”分值计算。
四、学院评定机构
(一)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院班子成员担任组员,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名额具体分配以及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文兵
成员:俞学明 杨军 赵文彤
(二)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担任副组长,设立三个学科/专业评定小组,研工办成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文兵
副组长:俞学明杨军
办公室:罗世琴 杨莉莉
哲学学科组:张丽清*李凯林孟彦文 王心竹 王 洪
法学学科组:刘斌*赵文彤 王洪 张丽清张彦
史学学科组:郭世佑*赵晓华邓庆平
(星号标记者为各学科组奖学金评定的联络负责人)
五、《沙巴体育投注-沙巴官网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核表》和奖学金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评审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现有任何一项存有虚报、隐瞒等,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奖学金申请资格,并取消本学年度学院及以上所有评优资格。
六、本细则由沙巴体育投注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沙巴体育投注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本细则自2010年11月25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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